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须知
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本科部分校考专业初试为线上提交视频作品,由“艺术升”APP 提供技术支持。首次使用“艺术升”APP的考生,请参照《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网络报名及考试操作说明》进行操作。请考生在考试前务必认真阅读本须知,详细了解考试操作流程和规范,按要求参加考试。
一、各专业考试内容及录制要求
(一)音乐表演
初试(提交视频作品)
音乐表演考试科目为:演唱/演奏(100分)
1.音乐表演(声乐)
美声:自选作品2首演唱。外国作品须用原文演唱,歌剧咏叹调须原调演唱,艺术歌曲可以移调,背谱演唱,无伴奏,时长8分钟。
民族声乐:自选不同风格的民族声乐作品2首,可以移调,背谱演唱,无伴奏,时长8分钟;
长调:自选2首长调民歌,可以移调,背谱演唱,无伴奏,时长8分钟。
呼麦:自选2首呼麦乐曲,清唱或自弹自唱,演奏(唱)完整,时长8分钟。
考试要求:所有考试项目需连续录制,全部录制结束后提交,中途切勿点击暂停。考生面向镜头说明身高、体重,半身录制,考生严禁化妆。
2.音乐表演(器乐)
自选中大型乐曲1首演奏,背谱演奏,演奏完整,不得截选,无伴奏,时长5—10分钟。
其中打击乐方向需从马林巴、小军鼓、中国排鼓、大堂鼓中任选两种乐器演奏1首作品。
考试要求:所有考试项目需连续录制,全部录制结束后提交,中途切勿点击暂停。考生面向镜头说明身高、体重,半身录制,考生严禁化妆。
(二)舞蹈表演
初试(网络考试)
舞蹈表演专业校考考试科目由四个环节(部分)组成,满分100分,包括形体形象、基本功、剧目表演、即兴表演、
1.形体形象 (20分)。主要考查考生身体基本条件、体形比例方面。 (正面、侧面全身像分别停留3秒录制),考生面向镜头说明身高、体重。
2.基本功(30分)。自选几个基本功单一技巧动作或技巧组合展示(必须包括控制、跳、转、翻),时长1分30秒。
(1)竖叉(正反面)
(2)横叉(面向正前方)
(3)抱腰(面向左手三点钟方向)
(4)搬腿(左右腿,面向一点钟方向搬前、旁、后)
(5) 技术技巧测试:必须包括控制、跳、转、翻组合。“跳”包括小跳、中跳、大跳;“转”包括原地转、移动转;“翻”包括点翻、串翻。
3.剧目表演(30分)。自选舞蹈片段,舞种不限,自备伴奏音乐。舞蹈表演(蒙古族舞蹈)方向以民族民间舞为主;舞蹈表演(国际标准舞)方向以拉丁舞、摩登舞为主,时长1分30秒。
4.即兴表演(20分)。随机抽取伴奏,试听20秒后即兴表演,不超过1分30秒。
考试要求:考生严禁化妆;基本功测试要求考生自备服装(女:体操服,男:短裤、背心)及练功鞋;剧目表演要求考生自备演出服装、道具、音乐;即兴测试要求考生穿黑色练功服。
注:1.面试科目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考试。考生应完成双机位架设,通过人脸识别,否则无法进入考试环节,视为放弃考试。考试全程“第一机位”与“第二机位”都不得出现除考生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员。
2.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将耳朵露出,不得戴帽子、墨镜、口罩以及智能手表、智能手环等任何电子产品,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,不得接打电话,本人全程出镜,不得中途离开,若有违反,取消考试成绩。
3.所有服装不得有任何与服装本身无关的其他特殊装饰物,包括滚边、印花图等,不穿着奇装异服,严禁考生穿着培训机构(学校)发放的带有其品牌 LOGO 的服装参加考试。
二、模拟考试及正式考试
模拟考试是考生熟悉考试操作流程、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的必要步骤。所有考生在正式考试前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模拟考试,模拟考试所有步骤与正式考试相同(注:模拟考试的试题内容与正式考试无关),模拟考试次数不限。若因未参加模拟考试,造成无法参加正式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每个科目正式考试均有3次考试机会,考生可选择最满意的一次提交,提交后不能更改。
考生只能使用手机通过“艺术升”APP 进行考试视频录制。录制时,不支持变焦、暂停、编辑等功能,只允许使用手机内置的摄像头和麦克风。正式考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考试的视频录制,否则视为放弃考试。
三、考试纪律
1.在正式考试过程中,不得透露个人姓名、就读学校或培训学校等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信息(身高体重信息除外),若有违反,取消考试成绩。
2.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,考试过程中(包括上传视频过程中)禁止录音、录像和录屏等。禁止将试题、答卷等相关信息保存、传递、泄露或公布,特别是切勿通过微信等讨论与考试相关内容,一经发现,按作弊行为处理,取消考试成绩。
3.考试中途考生不允许离开考场,考试视频录制画面中仅允许出现考生本人,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单独在考试场所,禁止他人进出。若有违反,取消考试成绩。
4.视频录制一镜到底,不间断录制,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画面拍摄范围,确保视频能准确反映出考生的考试状态,考试空间内不得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(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等)。若有违反,取消考试成绩。
5.未按要求摆放双机位,未打开麦克风、摄像头功能或遮挡摄像头导致拍摄、录制异常(没有录制声音、无故中断),考试空间内出现除主机、辅机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,取消考试成绩。
6.考试全程不得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;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,如含考生姓名、准考证、就读学校等个人信息的提示性文字、图案等;不得采取任何视频编辑手段处理视频,必须为同期录音、声像同步,必须保持作品(主辅机视频)完整真实。若有违反,取消考试成绩。情节严重者,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通报。凡存在作弊行为,构成犯罪的,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